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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公司组成形式

发布时间:2023-03-26        浏览次数:6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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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公司组成形式


新加坡公司组成形式

1、公司董事

新加坡公司的董事必须是满18岁的自然人;公司的董事会可以由一名或多名董事组成,但必须至少包括一名本地董事(新加坡公民/新加坡**居民/新加坡创业准证EntrePass持有者),董事主要负责管理公司(由秘书公司提供的本地挂名董事除外)。

2、公司股东

新加坡公司的股东组成无任何限制,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公司法对外国人、外国公司在新加坡公司的持股比例没有限制;公司自然人股东可以同时兼任公司董事一职。

3、商业秘书

新加坡公司须至少委任一位新加坡常驻居民(新加坡公民/新加坡**居民)担任公司的商业秘书一职,如公司只有一名董事,严格来说董事不可同时兼任商业秘书,且需要有3年以上秘书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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