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分公司或代表处简单概述
分公司:
外国企业在巴西设立分公司或代表处,以及对其营业或许可进行变更时,都需要向巴西联邦政府进行申请。只有当联邦政府核发许可后,才能在各州申请注册登记。完成时间至少为一年。外国公司在巴西设立分公司时,均需由主管机关许可,但外国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的程序、审核过程繁复,且在税赋上受到一定歧视性待遇。鉴于在巴西设立子公司时,并无国籍歧视且成立程序较为简便,所以一般律师或会计师并不会建议外国公司在巴西境内设立分公司。
子公司:
主要为申请设立巴西国内公司,由两个外国股东合资(自然人或法人),或是一个巴西股东和一个外国股东。该方式的审批相对较快,一般在申请后3个月内可完成。但需要有一位巴西当地负责人,该负责人应为巴西公民或持有巴西**居留证的外国人。该负责人将具有公司股东所有权利,包括公司股份买卖、公司动产及不动产买卖及公司银行账户的所有商业往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