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设立企业有哪些类型?需要什么条件?
第一种:股份有限公司
①由公司合同规定公司资本额下限,股东的股权须完全认缴。
②至少需两位股东,每位股东至少持有1%股份。每股面值的20%需为现金;
③必须向外交部申领执照,执照注明公司名称、经营项目、地址、投资期限、资本额及国籍;
④依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举行股东大会,并选任董事及派任经理人;
⑤公司章程、附属规章及第一次股东大会纪录须由出席的公证人签名,87墨西哥外国股东可以委托方式参与成立公司的股东大会。
⑥申请注册,必须连同公司文件呈送商业登记处办理;在统计局及联邦和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外资占大部分的公司须向外国投资注册处登记。
⑦必须备有相关合作投资的附则,并能提供保护少数股东权益的规定。至于股份公司的经营,可委托董事会或独立的经营者执行,投资于墨西哥公司的外国公司,董事人数不得超过其出资比例。
第二种:有限责任公司
①股东至少两人,*多不得超过50人;
②由公司合同规定公司资本额下限,公司资本可按不同价值和范畴划分为公司股份,但每股须高于1比索;③股权须由股东完全认购,至少50%的资本额需在公司成立时支付。
第三种:一般合伙公司
①是由一位或多位合伙人签订合约成立的公司提供产品、服务或经营管理,进而取得营业所得分配的权利。由于合伙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般合伙公司在墨西哥并不经常使用。
第四种:有限合伙公司
①由无限责任合伙人与有限责任合伙人共同组成。
②无限责任合伙人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合伙人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公司出资以权益表示。
第五种:合资公司
①由无限责任合伙人、有限责任合伙人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
②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合伙人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合资公司出资以股份表示。
第六种:投资促进公司
①是墨西哥出现的新型公司,其组织形式与股份有限公司类似,但是给予股份持有者更多经济权益和公司权力。
②根据墨西哥新证券法,投资促进公司这一组织形式尤其适用于合资项目及未来打算上市的公司。